發改委:明碼標價政府不得干涉符合規定可納入醫療保險享受與公立醫院相同支付政策
  法制晚報訊(記者溫如軍)今天上午,記者從國家發改委瞭解到,發改委、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三部門將對醫療服務價格實行負面清單管理,不在公立醫療機構名錄的醫院,醫療服務價格一律放開。
  近日,發改委向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下發通知,要求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運用價格杠桿鼓勵社會辦醫,擴大醫療服務供給、提高醫療服務效率,促進醫療衛生領域有序競爭和健康發展。
  政府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預
  通知要求,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
  各地要對轄區內醫療機構進行梳理。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根據審批權限於2014年6月底前向社會發佈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名錄,並依據公立醫療機構開業、更名、停業等變化情況及時進行調整。名錄之外所有醫療機構均為非公立醫療機構,其提供的所有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
  發改委要求,各地要督促落實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的相關政策,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進行不當干預。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強對非公立醫療機構價格行為的監督,要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和醫葯費用明細清單制度,通過多種方式向患者公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合規非公醫院可納入醫保範圍
  發改委表示,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依據自身特點,提供特色服務,滿足群眾多元化、個性化的醫療服務需求。
  凡符合醫保定點相關規定的非公立醫療機構,應按程序將其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的定點服務範圍,並執行與公立醫院相同的支付政策。
  發改委要求,各省(區、市)價格、衛生計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督促指導和價格監測,既要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又要控制總體醫療費用水平,保障群眾權益。
  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報告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原標題:非公立醫院醫療價格放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w48mwapd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