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李洪鵬) 據新華社電 近日,雲南省招標採購局在雲南省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上公佈的“三公關鍵字”經費引發關註:2012年該局“三公”經費僅為2700元,今年的預算則為0。該信息公佈後,引發了公眾的質疑。
  記者在雲南省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上看到,10月24日公佈於該網站的《雲南省招標採購局2012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中稱,2012年雲南省招標採購局因公出國(境)經費決算支出為0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支出0.27萬房屋出租元,主要用於接待學習考察人員所發生的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決算支出0萬元。
  其“說明”是:雲南省招標採購局原有融資車輛編製9輛,實有車輛0輛,未發生公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雲南省招標採購局201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中顯示,2013年雲南省招標採購局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支出0萬元;公務接待費預算支出0萬元;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支出0萬元。其禮服“說明”是:2013年財政未安排“三公”經費。
  截至記者發稿,當地未室內裝潢予回覆。
  雲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公共管理系主任、雲南省審計廳聘任的咨詢專家鄧崧教授認為:一是“三公”經費從財務報表和財政預算的角度,是可以為零的。
  二是許多“三公”經費是合理的,但數額的多少要和部門具體職能相結合。一些確實不涉及出國、公務接待等事項的部門,其“三公”經費理論和實際上都是有可能為零的。
  三是除了賬面上的“三公”經費,隱形的“三公”經費是不能忽視的。例如上級部門與下級部門打交道時,上級部門的“三公”經費從賬面上更容易做少;一些“三公”經費以權錢交易的形式被轉化了,如一些接待讓企業來付賬等。
  四是就公車改革的問題,他個人認為,如果拍賣公務車輛後對個人進行貨幣化補償,也屬於因為公務需要使用車輛而產生的經費,應該計算在“三公”經費內。
  記者追訪
  今天上午,《法制晚報》記者登錄雲南省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雲南省招標採購局2012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依然掛在網上,發佈的時間為10月24日。
  法晚記者還發現,目前已有多個部門公佈了“三公經費”,如勐海縣勐遮鎮,其一個鎮的2012年“三公”經費決算支出數為62.97萬元,而2013年“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數超過2012年的決算,為6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為3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34萬元。主要是接待和車輛燃油費。
  今天上午,記者多次撥打雲南省招標採購局的電話,截至發稿時,也一直沒人接聽。文/記者 李洪鵬  (原標題:“最省錢部門”一分錢不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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